法律分析:打野鸽子,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,各地因政策而异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 四十二条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或者其他有关、。与参与者的主观因素、客观投入等没有必然的联系;信鸽竞赛则合“以或其他合为取得财产”这一国民健全的经济生活方式与秩序,在各类正规赛、公棚赛。
信鸽赛事从奖金中抽头获利;在信鸽赛事活动之外,律律咨询室另行组织以赛绩定输赢的收、发奖活动(如比赛规外的指定鸽赛等);违反信鸽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、办赛和参赛指引,组织或参加不。也就是说,该文件仅限于西市,且认为在指定鸽赛事中可能涉嫌行为,从而需要整顿,待整顿完后恢复赛事,因此,该文件并没有禁止指定鸽比赛目。 (二)指定赛。